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畢業要求-碩士班

碩士班課程規劃及修業規定
一、必修/必選(必選課程共3門)
 
必/選修 課程名稱 授課教師 學分數 學期 備註
必修 專題討論(一)(二)(三)(四) 全體教師 0 上下
必修 公共衛生的歷史理念與實踐 呂宗學
必選 進階生物統計學 李中一 2
必選
2選1
流行病學(英文授課) 王榮德 2

碩班必選課程

規定共3門

流行病學分析

簡玉雯

2

必選
3選1

健康行為理論與研究 胡淑貞 2
健康與醫療的政治經濟學 陳美霞 2
健康促進理論與實踐 胡淑貞 2
 
二、修業規定
(一)本所規定,碩士班必選課程至少必須選修三門課程通過,才能達到申請學位考試碩士畢業論文口試資格。
(二)99-107學年度入學:碩士班畢業總學分24學分,必修「公共衛生的歷史理念與實踐」3學分,選修21學分,專題討論(一)(二)(三)(四)為必修0學分,論文6學分另計。四選三必選課程為:「進階生物統計學」(2學分)、「流行病學」(2學分)、「健康促進理論與實踐」(3學分)、「健康與醫療的政治經濟學」(3學分)。自107學年度起,「健康與醫療的政治經濟學」改為2學分。
(三)108-110學年度入學:碩士班畢業總學分24學分,必修「公共衛生的歷史理念與實踐」2學分,選修22學分,專題討論(一)(二)(三)(四)為必修0學分,論文6學分另計。碩士班3門必選課程如下:(1)必選「進階生物統計學」(2學分);(2)「流行病學分析」(2學分)或「Epidemiology」 (2學分)二選一;(3)「健康行為理論與研究」(2學分)或「健康與醫療的政治經濟學」(2學分)或「健康促進理論與實踐」(2學分)三選一。
(四)111學年度起(含)入學:碩士班畢業總學分24學分,必修「公共衛生的歷史理念與實踐」2學分,選修22學分,專題討論(一)(二)(三)(四)為必修0學分,論文6學分另計。碩士班3門必選課程如下:(1)必選「進階生物統計學」(2學分);(2) 「流行病學分析」(2學分)或「Epidemiology」 (2學分)二選一;(3)「健康行為理論與研究」(2學分) 或 「健康與醫療的政治經濟學」(2學分) 或 「健康促進理論與實踐」(2學分)三選一。111學年度(含)起入學者,須修「研究生通識課程」。「研究生通識課程」之學術倫理6小時,需至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修習線上課程、完成測驗,並取得修課證明,且於申請學位考試時檢附此證明。
 
三、英語畢業規定
(一)自99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開始,碩士班畢業資格規定新增「需檢附符合或相當於全民英文檢定通過中級檢定或以上(或多益測驗550分以上,依據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對照表)之證明文件,方准予申請學位考試」。(99.04.27所務會議通過)
(二)自106學年起入學之新生開始,碩士班畢業英文檢定證明有效期限為五年內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