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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要求-碩士在職專班

醫學院公共衛生碩士在職專班課程規劃及修業規定
一、必修/必選(必選課程共1門)
 
必/選修 課程名稱 授課老師
*多人授課
學分 學期
必修 專題討論(一)(二)(三)(四) * 0 上下
必修 生物統計學 李中一#
林聖翔
2
必修 流行病學原理 王亮懿#
簡玉雯
2
必修 公共衛生之社會與行為科學面向 莊佳蓉 2
必修 衛生政策理論與實務 呂宗學#
古鯉榕
2
必修 環境與職業衛生 郭浩然 2
必選 公共衛生倫理 王榮德 1
 
二、修業規定
(一) 104至106學年度入學:公衛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總學分24學分,必修16學分,選修8學分,專題討論(一)(二)(三)(四)為必修,各1學分,論文6學分另計。
(二) 107至110學年度入學:公衛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總學分24學分,必修10學分,選修14學分。專題討論(一)(二)(三)(四)為必修0學分,「公共衛生倫理」為必選1學分,論文6學分另計。
(三) 111學年度(含)起入學:公衛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總學分24學分,必修10學分,選修14學分。專題討論(一)(二)(三)(四)為必修0學分,「公共衛生倫理」為必選1學分,論文6學分另計。111學年度(含)起入學者,須修「研究生通識課程」。「研究生通識課程」之學術倫理6小時,需至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修習線上課程、完成測驗,並取得修課證明,且於申請學位考試時檢附此證明。
 
三、英語畢業規定
(一)自104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開始,碩專班畢業資格規定「需檢附符合或相當於全民英文檢定通過中級檢定或以上(或多益測驗550分以上,依據公務人員英語能力對照表)之證明文件,方准予申請學位考試」。
(二)自106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開始,畢業英檢證明之有效年限為5年。